2015年6月份科室醫(yī)德醫(yī)風學習(“三好一滿意”和101%服務主題教育活動、廉潔行醫(yī)、專項治理、醫(yī)院文化建設)、黨支部“三會一課”活動教材-----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中創(chuàng)建“學習型黨支部”學習教材(中心組6月份學習材料之一):
廉政關注:正風反腐應注意把握的幾個要點
■“三個對”: 明確主體責任問責的情形
對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抓黨風廉政建設不敢擔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對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四風”禁而不絕的,對中央巡視組反饋和移交的問題不整改、不查處的,都要堅決問責。
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王岐山同志在福建代表團參加審議時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今年要突出問責,查處幾個典型”,并明確了要堅決問責的三種情形。這就是主體責任問責“三個對”的由來。
能否有效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直接關系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成效。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當前一些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落實主體責任還停留在表態(tài)階段,面上工作做得多,實際行動和實招、實效還不夠。中央開展數(shù)輪巡視發(fā)現(xiàn),各地各部門各單位不同程度存在管黨治黨不力、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在個別地方和單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甚至成為一句空話。
主體責任落實不力,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責任追究不到位。一些地方和單位發(fā)生腐敗案件和“四風”問題后,往往是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而對負有主體責任的相關黨組織和負責人卻不追究或很少追究。
嚴肅問責,才能確保責任落到實處。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指出,“要分清黨委(黨組)、有關部門和紀委(紀檢組)的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辦法,加大問責工作力度,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jiān)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究,有責必問。”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進一步強化了問責的要求,強調“今年開始,尤其要突出問責,堅持‘一案雙查’,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fā)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xiàn)區(qū)域性、系統(tǒng)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追究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問責一個,警醒一片。要建立完善責任追究典型問題通報制度,通過問責,把責任落實下去。”
劃出主體責任問責 “三個對”的情形,是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問責重點作出的新概括,是對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深入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責任追究”這一工作部署的深化、細化。各級黨委、紀委要以此為指導,抓住重點、加大問責工作力度,以強有力的問責倒逼主體責任落實。各級黨委(黨組)更應以此為誡,明白制度決不是紙老虎、稻草人,如果牽不牢主體責任的“牛鼻子”,必然要挨嚴肅問責的“板子”,從而積極行動起來,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三個節(jié)點”: 為糾正“四風”定準靶心
糾正“四風”,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guī)定出臺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后仍然頂風違紀的行為,越往后執(zhí)紀越嚴。
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對各級紀檢機關通過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協(xié)助黨委(黨組)抓作風、糾“四風”的一貫要求。
2014年7月,中央第二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王岐山同志指出,我們黨進行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有立場、有目標。當前目標是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保持高壓態(tài)勢;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guī)定出臺和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后的頂風違紀行為,越往后執(zhí)紀越嚴,強化使之“不敢”的氛圍。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后,2014年11月3日,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報發(fā)表題為《堅持黨的領導,依規(guī)管黨治黨,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根本保證》的署名文章,文中明確指出:“糾正‘四風’要重點查處十八大后、八項規(guī)定出臺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仍然頂風違紀的行為,越往后執(zhí)紀越嚴。”
2015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在總結十八大以來工作體會時,對這“三個節(jié)點”再次予以強調,并在部署今年主要任務時明確要求:“要把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的行為列入紀律審查重點,作為紀律處分的重要內容,對頂風違紀者所在地區(qū)、部門和單位黨委、紀委進行問責。”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中央的政策決不是言之不預、不教而誅。出臺八項規(guī)定、著力推動八項規(guī)定精神落實,以及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嚴糾“四風”,都是黨的十八大后中央采取的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舉措。從時間上明確“三個節(jié)點”,把查處重點放在“之后”,是實事求是的工作態(tài)度,也是科學求實的工作方法,便于操作,也令人服氣。
明確“三個節(jié)點”,要求盯住“頂風違紀行為”,進一步突出了工作重點,增強了監(jiān)督執(zhí)紀的針對性。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四風”問題都是違紀行為。特別是中央三令五申,有些人我行我素、依然故我,不收斂、不收手,想著辦法搞奢靡、變換手法圖享樂,這已經(jīng)不是一般的違紀,其本質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中央的政令置若罔聞,屬于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必須作為紀律審查的重點,嚴肅查處,讓其付出相應的代價,強化不敢、知止氛圍。
明確“三個節(jié)點”,強調“越往后執(zhí)紀越嚴”,體現(xiàn)了中央將作風建設進行到底的堅強決心。當前,“四風”面上有所好轉,但樹倒根存,稍有松懈就會反彈。形勢決定任務,懲戒這一手決不能放松,決不給不正之風卷土重來的機會。各級紀委要認真負起監(jiān)督責任,堅持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鐵面執(zhí)紀,使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徹底打消一些人的僥幸心理,為“不能”、“不想”創(chuàng)造條件;對出現(xiàn)頂風違紀問題、“四風”問題嚴重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既要追究黨委的主體責任,也要追究紀委的監(jiān)督責任,以此傳遞“越往后執(zhí)紀越嚴”的信號,為堅決打贏糾正“四風”這場輸不起的斗爭提供有力保證。
■三類干部”: 明確紀律審查重點對象
要持續(xù)保持高壓態(tài)勢,以零容忍態(tài)度懲治腐敗,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xiàn)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
善于把握重點,以點帶面,推動整體工作,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落實中央要求、認真履職的一個重要方法。
2014年4月,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調研時強調,要堅決查處那些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導干部,形成有力震懾,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2014年5月,王岐山同志先后4次與部分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yè)、國有金融機構負責同志座談,強調對反映干部的問題線索要認真清理、分類處置,處理好“樹木”與“森林”的關系,重點查處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xiàn)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干部,形成有力震懾。
十八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王岐山同志在講話中系統(tǒng)完整地明確了紀律審查的工作重點,為“三類干部”加上了“十八大后”的定語。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報告在講到工作體會時,再一次指出“懲治腐敗,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xiàn)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
面對依然嚴峻復雜的反腐敗斗爭形勢,現(xiàn)階段的目標任務就是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實現(xiàn)這個目標,必須突出重點,沒有重點就沒有政策。明確紀律審查的重點,為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提供了有力指導。
從2014年中央第二輪巡視開始,各巡視組就把“三類干部”作為重點關注對象。在進駐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動員部署會上,中央巡視組明確指出,要堅持劍指突出問題,特別是對有關“三類干部”的問題線索,要重點了解,如實報告。據(jù)此,有關“三類干部”的一個個問題線索被中央巡視組掌握和發(fā)現(xiàn),一些“老虎”應“巡”而落,震懾效果明顯。
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按照這一要求,從信訪舉報工作開始,突出做好對“三類干部”有關問題線索的處置,目標明確、重點突出地開展紀律審查工作。比如,萬慶良、譚力等人在被查前幾天還在出入會所吃喝玩樂、打高爾夫球等,屬于高壓之下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武長順、宋林長期被群眾公開舉報,是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類型;潘逸陽、楊衛(wèi)澤等屬于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堅決查處這些違紀違法的干部,彰顯了中央懲治腐敗的決心,振奮了黨心民心,震懾了腐敗分子,強化了“不敢”的氛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會和法紀效果。
實踐在不斷發(fā)展,紀律審查把“三類干部”作為重點,必須認真落實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沖著紀律去、突出紀律特點,快查快結,及時移送,用最堅決的態(tài)度減少腐敗存量,用最果斷的措施遏制腐敗增量,維護 “森林”的健康。
(來源:中國紀檢監(jiān)察雜志)
“前悔”比“后悔”好
俗話說:“馬有前悔,人有后悔。”馬有一種自我預警的本能,當它判斷前方的河溝跳不過去,或嗅到前方有敵情時,就會止步不前。電影《狼圖騰》中就有這樣的細節(jié),當知青陳陣抄近道返回蒙古包時,胯下的馬因為嗅到前方埋伏著狼群,怎么也不肯往前走。
然而,在權力、金錢、美色等面前,總有少數(shù)黨員干部失去“前悔”能力,像“溫水里的青蛙”一樣,本該選擇拒絕,卻熱衷于權力勾兌;本該選擇遠離,卻淪為圍獵對象。仔細分析落馬官員的懺悔錄,所犯的哪一條不是三令五申禁止的?所干的哪件事沒有前車之鑒?如果能夠多些“前悔”意識,他們一定會把自己的人生重新書寫。
千金難買后悔藥,“前悔”總比后悔好。“前悔”意識,是不越雷池的自律、不蹈“悔海”的警醒;是抵御外來誘惑的“防火墻”、蕩滌心靈塵埃的“清新劑”;是對黨性的清醒把握、對法紀的成熟認知。多些“前悔”就會少些后悔,就能少犯錯誤、少走彎路,避免陷入人生的泥淖!督间洝芬粫袑懙溃“然其明而剛,故一有不善,未嘗不知;既知,未嘗不遽改,故不至于悔,乃‘不遠復也’。”意思是說,一個人智明而行剛,因此一有不善,沒有不發(fā)現(xiàn)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沒有不立即改正的,所以不至于有悔恨。
清代名臣張廷玉曾說:“欲不可縱,漸不可長。”一個高尚的人不是沒有欲望,而是懂得節(jié)制和掌控自己的欲望,讓欲望成為奮斗的加速器而不是墮落的催化劑。物質誘惑再熾烈,只要內心淡定就不會潰壩。不戰(zhàn)勝自己的欲望,“前悔”意識就無從談起。領導干部應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內安于心、外安于目,任何時候都要穩(wěn)得住心神、管得住行為、守得住清白。
多些“前悔”意識,就要學會“吃一塹,長一智”。一位哲人說過:“世界上沒有比把別人已經(jīng)犯過的錯誤再犯一次更愚蠢了。” 每一個落馬官員都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鮮活教材,要善于通過別人吃的“塹”,來長自己的“智”,而不能嘲諷、獵奇一番,便束之高閣。鄧小平曾說,“把錯誤變成肥料”。廣大黨員干部腦中應繃緊反腐這根弦,自己跟自己“打官司”,自己和自己過不去,善于把別人的錯誤變成自我凈化的養(yǎng)分、自我完善的動力。
“萬事皆歸于一,百度皆準于法。”領導干部無論是想問題、辦事情,還是作決策,都要以法規(guī)為準繩,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為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轉化為“前悔”意識。各級領導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guī)定我們怎么用權,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
只有警鐘長鳴,才能警笛不響。人生容不得如果,只有后果和結果。誰缺乏“前悔”意識,不能在自省自警中保持政治本色,誰就可能用“遲到的懺悔”為自己的政治生涯畫上句號。
(來源: 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參加學習人員:
補學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