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評價細則是為評價替加環(huán)素臨床應用合理性提供參考,供專檔管理和督導檢查時使用。2.評價表中權重分數(shù)高的部分僅代表管理側(cè)重點,并不代表在臨床應用中權重分數(shù)低的部分不重要。3.評價表分為4部分:適應證、給藥方案、病原學及療效評估、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與會診。
4.每張表針對1個病例進行評價,根據(jù)不合理情況,予以扣分。5.評價表共100分,實行扣分制,扣完為止,最低0分。
二、替加環(huán)素臨床應用評價細則
第一部分:適應證
評分說明
分數(shù)
①復雜性腹腔感染、復雜性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社區(qū)獲得性肺炎的重癥患者;
②多重耐藥鮑曼不動桿菌感染(不包括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和尿路感染);
③碳青霉烯類耐藥腸桿菌科細菌感染(不包括中樞神
經(jīng)系統(tǒng)和尿路感染)。
不符合①-③,扣100分。
第二部分:給藥方案
①治療廣泛耐藥革蘭陰性菌感染不宜單藥治療;
②首劑負荷量100mg,維持量50mg q12h;≥8歲兒童:8-11歲,每12小時1.2mg/kg,最大劑量為每12小時輸注50mg;12-17歲,每12小時50mg;
③肝功能不全:輕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 Pugh分級A和B級)無需調(diào)整劑量;重度肝功能損害者(Child Pugh分級C級)劑量應調(diào)整為首劑100mg,然后每12小時25mg;
④治療HAP或VAP時,可增加劑量,維持劑量可達100mg q12h;治療考慮是CRE、耐碳青霉烯類鮑曼不動桿菌(CRAB)引起的重癥感染可考慮劑量加倍。
違反①-④中任意一條,每條扣15分
第三部分:病原學及療效評估
①使用抗菌藥物前有相應病原學送檢,指細菌培養(yǎng)(含院外有效病原學證據(jù));
②治療中應有對療效進行評估的動態(tài)實驗室檢查,如血常規(guī)、降鈣素原及細菌培養(yǎng)等。
不符合①扣20分;
不符合②扣10分
第四部分: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與會診
①處方由具有高級職稱的醫(yī)生開具,須有信息化支持;
②及時請院內(nèi)或院外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專家進行會診,并有會診記錄;
③越級使用僅限24小時內(nèi),并有相應病程記錄;
④按照“國衛(wèi)辦醫(yī)發(fā)〔2017〕10號”文件規(guī)定進行專檔登記;
⑤對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及會診權限的醫(yī)師有定期培訓及考核并有記錄。
不符合①-⑤,每條扣10分
總得分: